正義網連云港市4月13日電(張愚)拖欠工人工資、拖欠材料商材料款……一籌莫展的他與他人聯手,將租來的鋼材轉手倒賣后無法償還。近日,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件成功獲判,被告人金某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。
金某是建筑工程的分包人,由于工期較緊,一時無法協調較大數量的鋼管,就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經營建筑材料租賃的李某,從李某那里租了40多萬米的鋼管,20多萬個扣件,還有一些配套的頂絲和套管。
在工程施工過程中,金某由于資金周轉不善,拖欠工人工資6萬元,以及其它材料商材料款40多萬元。跟著金某多年的工人朋友劉某為了賺取私利,想到了一個“妙招”,他向金某建議,可以賣點鋼管和扣件來應急,并且他可以提供買鋼管的人和司機,待金某有錢時,便可以將錢款還回來“補窟窿”。此時金某已經資不抵債,慌不擇路的他聽到這個“餿主意”立馬同意了,然后劉某聯系他人晚間開著貨車將貨拉走。
錢很快到賬,金某也達成了自己應急的初衷,但他平時花錢大手大腳,賣鋼材的錢除了一部分用來還款,很多都被他揮霍了。這種獲得錢財的辦法讓他逐漸產生了依賴性,他屢次安排劉某偷偷把鋼材及零配件拉去賣,一車能裝4000米左右鋼管和2000多個扣件及頂絲,前后一共拉了15車,賣得錢財近40萬。最終,金某因合同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九個月。
聲明:版權歸原創所有,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。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,請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及時更正、刪除,謝謝。